大邑县第二人民医院
比选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大邑县第二人民医院“计量器具周期性校验服务”采购项目
因接到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对资格要求、评分办法提出异议,经慎重考虑,为了能让大多数供应商更加公平的参与到本项目中,经比选人研究决定,对资格要求、评分办法进行变更如下:
1、原比选文件中:第一章院内比选邀请中“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变更为:去除这一条资格条件。
2、原评分办法变更为以下表格: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说明 |
报价18% (主要评分因素) | 15分 | 检定校准清单内: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 15%*100 | / | 共同评分因素 |
3分 | 检定校准清单外: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招标响应价格最低的折扣率为评标基准折扣率,其折扣率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折扣率÷有效投标折扣率)*3%*100。 | / | ||
技术、服务要求29%(主要评分因素) | 29分 | 完全符合比选文件第四章中“3.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29分。 带▲号的重要参数(共计3条)与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有负偏离的每一项扣8分,其他一般参数(共计1条)有与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负偏离的每一项扣5分。 | /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人员配置29% | 29分 |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数量在满足3人的基础要求上,每增加一人得0.5分,最多得10分。 注:提供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或注册计量师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具有相关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在满足1人的基础要求上,每增加一人得0.5分,最多得10分。 注:提供职称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如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得9分 | /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项目实施方案14% | 14分 |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项目实施方案至少包含: 1.检测项目实施方案:(1)实施计划:根据项目特点,分析项目需求,制定项目实施计划;(2)质量及服务保障;(3)服务响应时间;(4)检测项目效率。每具有一项得1分。在此基础上,方案中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此项最多得4分。 2.项目服务方案:(1)细化检测流程机制,应包含与医院的对接方案;(2)检测情况定期报告机制,应包含与医院的沟通方案;(3)服务问题协调机制,应包含处理流程和技术负责人解决方案。每具有一项得2分。在此基础上,方案中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此项最多得6分。 3.应急方案:(1)包含应急指挥体系、应急响应时间、应急保障、针对性应急实施方式;(2)突发性紧急检测响应方案,包含应急指挥体系、应急响应时间、应急保障、针对性应急实施方式。每具有一项得2分。在此基础上,方案中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此项最多得4分。 注:缺陷或不足是指: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等。 | /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业绩10% | 10分 | 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具有类似检测项目履约经验的,每有1个得2分,最多得10分。 注: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共同评分因素 |
二、联系方式
比选人:大邑县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大邑县安仁镇千禧街181号附2号
联 系 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028-69335120
三、公告期限:一个工作日。
大邑县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8月16日